《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已于6月1日起施行。6月12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十九场)——《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专场在海口举办。发布会介绍,《条例》深入总结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的有效做法,聚焦破解人才发展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全面借鉴国际国内人才工作先进经验,着力构建具有海南自贸港特色的人才制度体系。
在人才引进培养方面,《条例》明确,实施“四方之才”汇聚计划和“南海”人才开发计划,围绕重点产业和重要领域吸引、培育和集聚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搭建各类招才引智平台,破除户籍、地域、档案管理等制约,精准灵活引进各类人才。多措并举吸引有志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各类优秀人才。
在人才对外开放和合作方面,《条例》坚持汇聚全球智慧资源的目标导向,围绕增强引才措施吸引力、提高人才领域开放水平,专章规定关于国际人才的相关制度设计。例如,明确引进境外教育资源培养高水平的国际化人才,规定外籍技术技能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在海南自贸港就业创业和永久居留等。
在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创新上,《条例》以人才“授权松绑”改革为重点健全人才使用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热情。规定健全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明确要求向用人单位授权、为人才松绑,赋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用人单位在人员招聘、岗位管理、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权。
在服务保障层面,《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人才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实行人才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为人才提供出入境和居留、落户、医疗、住房、社保、子女教育、配偶就业、档案管理、证照办理等配套服务;建立高层次人才联络员队伍,为人才提供专业化服务等。
《条例》的贯彻实施,有利于提升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各类人才在海南自贸港施展才华、实现抱负提供坚实法治保障。